公文撰写要求  

2014-06-17   来源:新疆昆仑网   


    【公文撰写要求】公文作为一种应用文,撰写时应当符合一般文章的要求,但公文又不同于一般文章,撰写时还有一些特殊要求,概括起来讲有以下几点:(1)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与有关的法规,是指导全国各项工作的依据。撰写文件的内容。必须与党和国家在现时期的重要决策保持一致。(2)实事求是。撰写文件,重于实际出发,反映客观事实与切合实际的需要,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客观工作规律。它包括如下涵义:发文要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反对文牍主义;文件内容具有真实性,对行政管理活动的每一时期状态要做如实的反应,不能在撰制中修饰、失真,并要经过分析研究,反应出管理活动的本质和特征。(3)准确、生动。准确即对文件所含信息内容作如实而恰当地表述,要准确地表述文件制发的政策依据与机关的决策、意图。文件的生动性一是要能够生动地指导实际工作,二是文件运用的语言、选用的材料,也要生动,吸引人阅读并具有说服力。(4)简明、通顺,文件内容必须简明扼要,使文件中表述的信息高度浓缩、概括,借以加快阅文办事的节奏。撰写文件,还需做到通顺,即符合逻辑和语法规范,表述流畅,使读者易于理解。(5)讲究实效。文件的时间性很强,反映问题、指导工作的文件,都要写得适时,抓住关键时机,不要变成“马后炮”。(6)符合规定体式。撰写公文必须符合统一规定的体式,保证文件结构完整、标记明确,方便处理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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