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实施干部“廉情”公示     

2014-07-05      沙雅县干部监督室


    沙雅县出台科级干部任前“廉情”公示制度,加强对新提任干部的监督,严把领导干部入口关。
    “廉情”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及家庭财产、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四个方面。为确保“廉情”公示真实性,科级干部拟提任人选要填写廉政情况报告表,要求实事求是,不得瞒报漏报,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经本人署名,在本单位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核实填报内容,在沙雅党建网或其他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廉情”公示与科级干部任前公示一并进行,时间不少于7天。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后干部群众无问题反映的,建立廉政记实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对干部群众举报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调查核实;对公示内容失实较大,经调查属实的,向县委建议取消任职资格;对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任用。
[责任编辑:沙雅县干部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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