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推行发展党员公开答辩制  

2014-06-11      沙雅县委组织部干训室


    沙雅县在坚持党员发展审查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增加发展党员的透明度,一改过去发展党员进行谈话发展的方式,把推行发展党员“答辩制”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程序,并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制,由各乡(镇)场、企业工作委员会等党(工)委具体负责所属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预备党员吸收、预备党员转正前的答辩。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预备期满申请转正人员的答辩,由所在支部上级党(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答辩采取每名申请入党答辩人员在至少一名入党介绍人的陪同下依次答辩,先由入党介绍人向评委介绍答辩人员的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及缺点,再由答辩人员向评委汇报自己的基本情况、入党动机及缺点等,并针对评委就党的基本知识、思想理论修养、入党动机、政治觉悟、现实表现及当前一些热点问题等方面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答辩成绩实行百分制,每名申请入党的人员答辩后,记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分为答辩最终成绩。答辩成绩在90分以上者优先推荐发展,70分至90分者择优推荐发展,60分至70分者延期发展,60分以下者当年不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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